房 山 区 卫 生 局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奥运会、残奥会全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为全面落实“平安奥运”目标,进一步加强
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全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防病各项工作,预防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
奥运会、残奥会全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京卫疾控字【2008】77号)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奥运期间的学校卫生防病工作,认真落实通知中的各项工作要求,分工协作,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我区奥运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局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00八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奥运 学校 公共卫生 通知
发:全区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局 2008年7月4日印发
共印200份
北 京 市 卫 生 局
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京卫疾控字〔2008〕77号
及托幼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卫生局、教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儿童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与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与城市进步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历来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2008北京奥运召开在即,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卫生防病工作,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切实抓好托幼园所、中小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保护儿童健康,防止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北京
奥运会的顺利举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卫生防病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区县卫生和教育管理部门,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充分认识奥运期间卫生防病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从全国的大局出发,为保证
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两手抓,扎实工作,毫不懈怠。各学校、托幼机构都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领导亲自抓,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切实做好这项重要工作。
二、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5〕8号)要求落实相关防病措施。
(一)加强对学生身体状况的监测,坚持实施晨午检制度。注意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采取隔离、通知家长将病人送定点医院或在家隔离治疗等措施,以保证传染病不蔓延。
(二)各区县教育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已经发现传染病流行的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必要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停课,以疏散学生,防止传染病大面积流行。
加强环境卫生,保证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学生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隐患。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中小学和幼儿机构的预防接种工作的查漏补种工作,确保免疫覆盖率。同时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的指导。
三、强化食品和饮水卫生管理,确保学校公共卫生安全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卫生有关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对于自办食堂,要严格管理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学生餐管理员,参与食品采购、生产、加工、分餐的工作人员必需持健康证上岗。要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防蝇、防鼠、防蟑、洗手设施以及食品留样专用冷藏设备。要严把进货渠道,坚持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食品入库及出库的检查,坚决杜绝劣质食品、腐烂变质食品、过期食品流入食堂。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加工食品,做到生熟分开,标识明确,严格控制交叉污染。
选用外供餐的学校要负监管职责,保证食品安全。在选择送餐单位时应派专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餐企业的规模、卫生、质量、资质等情况。供餐期间至少每学期考察一次,做好考察记录。学校应设立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员,每日负责检查送餐人员的证件、个人卫生、送餐车的卫生状况以及当日食品质量、温度、装餐时间,并做好记录。
(二)使用自备井水和二次供水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必须有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验一次。水箱要由专人管理,加盖、加锁,定期清洗,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转。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的执法力度,严把审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加强监测检测,出具检验报告,为监督执法提供依据。
各区县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中心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要紧密配合,加强对托幼园所和学校食品和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定期检查、重点复查,并且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档案资料,不断提高提高各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水平。
四、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
中小学校要围绕《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考核标准》开展卫生防病工作,根据不同传染病的流行特点,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将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转化为全校师生的自觉行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在家长中广泛开展健康促进宣传活动,配合学校做好卫生防病工作。
要认真落实《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若干规定》,积极开展控烟知识和技能教育,提高学生拒绝吸烟的能力。同时积极倡导吸烟的教职员工戒烟,树立不吸烟的健康榜样。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要积极发挥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作用,加强对学校的培训、指导力度,全面提高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水平。
五、做好暑假期间卫生防病工作
各学校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应对广大学生进行一次
安全教育。明确要求学生做好放假期间的自我保护,安全合理地安排好个人的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身体健康,要积极配合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实施各类传染病以及食品中毒防控措施。同时要防止交通意外、溺水等安全事故。
托幼机构在轮休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向区疾控中心、区教委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处理工作。必要时实行全园放假。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卫生 学校Δ 意见
抄送: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县中小学保健所。
北京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