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中小学:
定于2007年3月26日,在房山区少年宫进行第十届学生艺术节书法绘画类作品复赛。请各校认真查看参加复赛人员名单,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复赛,所需用品一律自备。请学校领导或辅导教师带队,务必保障学生安全。
注:参加市级西乐个人项目比赛的节目,需在4月2日( 星期一)前上交演奏曲谱一份。
复赛时间:小学上午8:30至10:30
中学下午2:00至4:00
房山区第十届学生艺术节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
复赛要求
1、参赛学生要提前10分钟进入复赛场地,做好准备工作。
2、书法:在规定时间内,要按原作品全部完成。
3、绘画、工艺美术:在规定时间内,至少完成原作品的三分之一以上。剪纸请自备垫板或玻璃板,陶艺请自备颜料、画笔。(所需用品、工具一律自备)
4、 摄影:现场抓拍,并带笔一支,作文字及口述答题。
5、 篆刻:自带所有用品、用具,在规定时间内要按原作品制作,释文印在8开纸上。
所有复赛项目均须在作品后面右下角有落款。注明学校、姓名、年级、作品名称、辅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