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07年我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2007年我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提高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继续完善小学、初中入学办法,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社会稳定,又体现教育公平,确保依法治教。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任何学校不能通过文化课考试录取新生;坚持由区政府和区教委管理,负责制定、实施小学、初中入学具体方案;坚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依法提供相对均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水平;坚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平稳进行。
小学入学工作
一、入学相关政策
(一)入学资格
1、凡年满6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个别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必须报区教委经区政府审定后方可适当推迟入学年龄。
2、适龄儿童少年持全家户口簿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就近入学。
3、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的对象: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子女、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
4、下列情况按有本区户口对待:持有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是北京市户口并持有我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的适龄儿童,持有“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以及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
5、外地来京流动人员中适龄儿童可以在我区小学借读,其中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借读,提供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的证明、暂住证、务工证和住房证等五证,可以免交借读费。
(二)入学方式
入学方式:划片分配入学。
适龄儿童入小学,依区教委为其划定的入学登记范围,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划定的公办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接收残疾儿童入特教班的学校,要按时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各小学对入特教学校和特教班有困难的适龄残疾儿童(弱智、盲、聋、哑),要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好入小学随班就读。
各小学要主动与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密切协调,切实做好流动适龄儿童入小学借读工作。申请在本市借读的学生,可于开学前后一周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通知》(京教基〔2002〕36号)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工作要求
(一)关于入学
各小学要首先接收本片内学生,保证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在2007-2008学年度开学时都能够入校就读,要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跨片流动。
(二)关于班额
各小学要按照40人班额标准制定计划,在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三)关于考试
小学不允许组织入学考试。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的范围、目标、方式均按市基教研中心制定的考试说明执行。
(四)关于收费
各小学均不得收取入学报名费。
按有本区户口对待的借读生和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我区小学借读免交借读费。
(五)关于借读生
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及市教委相关规定,要办理好借读的相关手续。
(六)关于规范操作
各小学须严格执行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规范操作。
各小学要按区教委规定的日期发放正式的“入学通知书”。在放暑假前,各小学要负责本校毕业年级学生的教育工作(包括安全教育)。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各小学要严格学生学籍管理,控制新生的非正常流动,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各小学要加强电子学籍管理,从入学登记工作始,就要把新生录入到电子学籍系统中。
(七)关于总结
小学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小学要统一认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在入学工作中遇到问题要以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为重给予及时解决和处理。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校的电话,公示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树立房山教育的良好形象,保持社会稳定。各小学入学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并按规定时间将书面总结材料和快报表报送区教委小教科。
2007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部分日程安排:
3月中旬:制定《房山区教育委员会2007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4月:公布并宣传入学工作意见
5月10—11日:房山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的学生的初中入学登记;外区教委接收时间是5月11-12日
6月9日-10日(公休日):公办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6月13日-15日:小学举行毕业考试
6月23日— 24日(公休日):小学附设的特教班进行入学登记
7月9日—10日: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月16日前:各中小学向区教委中小教科报送小学、初中入学快报表和总结。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