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据“师德标兵”评选条件和工作业绩,各校按本校教职工总数的10 :1的比例组织评选工作,并推荐到中心校参加中心校“师德标兵”的评选。具体指标为:中心小学5名,北正小学3名,龙泉河小学2名。
二、 参评教师名单和参评教师个人的典型材料于7月10日前上报中心校。
三、 中心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确定
“师德标兵“的初步名单。
四、 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对初步名单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五、 确定“师德标兵”,于2007 年9月组织进行师德经验交流和表彰。
长沟中心校工会
200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