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协助副校长做好面上教学工作。制定并实施教学工作计划,审查教研组长计划及总结。
第二条 负责各完小教学管理工作。掌握各学科贯彻执行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情况,参加教研活动指导教研工作,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
第三条 确定教研、教改专题。组织研究课,交流教学经验,培养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第四条 深入教学一线,指导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入课堂指导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 每学期末写出教学情况分析报告和教学工作总结以及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
第六条 组织安排期末考试、阅卷、试卷分析等项工作。
第七条 协助副校长抓好教学改革试验校及试点班。
第八条 负责继续教育及教师进修工作。
第九条 抓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第十条 负责教学工作资料的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