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加强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团员、青年思想素质,增强团组织战斗力。
第二条 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公益劳动及文体活动做好他们思想工作,调动其积极性,在各自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
第三条 制定并实施团、队工作计划,期末写出团、队工作总结。
第四条 指导各完小建立健全少先队基层组织,发挥小干部作用。
第五条 督导各完小建立各种职能机构:督导队、少年先锋岗、广播站、板报组、通讯报导组等。
第六条 指导完小大、 中队辅导员开展少队工作,并深入中心小学围绕学校工作,开展生动、活泼、丰富的活动,有记录,有总结。
第七条 组织召开辅导员例会(每月一次),学习研究、交流如何开展少队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
第八条 抓好少年宫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及校外教育。
第九条 做好中心校信息报道工作,积极搜集中心校各方面信息及时向局信办反馈,要有较高的采用率。
第十条 兼电化教学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