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队员的业余生活,提高队员对音乐的兴趣,锻炼队员之间的配合、协作能力,增强集体凝聚力,长沟中心校特开展“红五月”歌咏比赛和唱响校歌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赛形式:
1、参赛形式设合唱、小合唱、表演唱、独唱等多种形式,合唱20—40人,小合唱5—10人,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两种或两种以上形式参加比赛。(备注:合唱必须参加。)
2、参加比赛时,合唱必须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为指定曲目校歌,另一首曲目自选。小合唱、表演唱、独唱曲目不做具体要求。
3、伴奏形式自定。(不提供钢琴)
二、参赛时间:五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地点:长沟中心小学多功能厅。
四、参赛内容:
1、独唱。要求歌曲内容健康,队员声音宏亮,并能表达出歌曲所蕴含的感情;
2、合唱。要求歌曲内容健康,队员配合默契,声部和谐,能准确表达歌曲的意境。
3、表演唱。要求歌曲内容健康,队员表演到位,能正确表达歌词的情感、内容。
五、 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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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队形
(10分) |
精神面貌
(10分) |
音 准
(40分) |
节 奏
(30分) |
表现力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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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统一、整洁,队形整齐、美观 |
状态好,精神饱满 |
音调准确,不跑音、不离调 |
节奏正确,速度稳定 |
咬字准确,声音圆润,能正确表达歌词的情感、内容 |
六、奖项评定:根据各参赛项目报名人数决定获奖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