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示和中心校所做的各项决议。
第二条 遵循教育规律, 围绕中心校工作计划,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及时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第三条 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管理行为到位。
第四条 坚持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每周不少于4小时),不断提高两个素质。
第五条 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教育,使教师思想稳定,积极向上,校风端正,学生秩序井然。坚持召开校务会。
第六条 加强对校园环境管理,常抓不懈,保持经常,校园整洁有序。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七条 认真做好“绿化、美化”规划,把学校办成花园式学校。
第八条 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德育大纲,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第九条 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研活动,保证时间人员、内容、有活动计划和记录。. 第十条 组织领导教改专题研究、有研究论文。
第十一条 深入教学一线,确立以主要精力抓教学的意识,负责培养本校骨干教师。
第十二条 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无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抓好《教学规程》的落实,定期检查教师备课笔记、作业批改记录等,有检查记录及交换意见记录。 ·
第十四条 认真抓好“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培养特长生。
第十五条 负责对教师的考核,把考核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第十六条 做好期末各项资料的归档,负责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