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同意,现对《2007年综合评价指标量表》中信息化部分评价要素进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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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要素 |
分值 |
补充说明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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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设信息教育必修课,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
1 |
(1)、有信息化管理的组织机构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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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技术课开足开齐(看课表、座谈)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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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干部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校管理、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重视新闻宣传工作。 |
1 |
(1)、信息技术纳入校本培训,档案材料齐全;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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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课例、课件、论文的评比或相关活动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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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资源卡的激活和使用达到规定要求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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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校园网建设、使用与管理,保障硬件,开发软件。 |
1 |
(1)、网络中心机房、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上墙,室内干净整洁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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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有自建网站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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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有信息化建设的自主投入(有投入项目清单) |
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