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儿童为适龄儿童,均必须登记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需推迟入学的须经区教委批准
3、请于2007年11月9日前上传到中心校网络u盘。
下载表格200710191351243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