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学校严禁学生在12月20到28日期间上街参加圣诞节群体聚集活动。《成都商报》12月22日
安全考量应理解
对于这条新闻,不少人能解读到“捍卫民族传统”的高度。
在笔者看来,这显然是过度阐释,“严禁学生上街参加圣诞节群体聚集”并不等于“禁止学生过圣诞节”,其初衷所关注的,是十分现实的公共安全问题,并没有什么不妥。
关于这一点,无论是从各地为圣诞节所做的安全预防工作,还是从既往发生的安全事故中,都不难得到印证。例如,2005年圣诞夜,广东中山一家酒吧发生严重火灾,导致26人死亡,死伤者多为在圣诞夜到酒吧聚会的学生。
当然,成都教育局这种“一刀切”的禁令,明显失之消极。笔者以为,对于学生聚集过圣诞节,可行办法是更积极主动的“疏导”:比如,学校不妨在校园内举办完全属于学生自己的圣诞聚集活动,从而降低安全风险,以最大限度实现安全与节庆需要的两全。湖北 张贵峰
顺其自然更妥当
近几年来,国人过圣诞节的劲头一年比一年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如何看待成都教育局这纸通知?笔者以为,不管成都教育局是出于什么理由,这种做法都有欠考虑。
首先,学生参加圣诞集体活动,没有破坏公序良秩,更不属违法乱纪,教育局没有这个权力来禁止。其次,如今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各种形式的文化都在相互渗透,相互交融,我们应当有这种兼容的大度,有能欣赏和容纳外来文化习俗的雅量。第三,如今在我国工作的外国人很多,其中不少人都有过圣诞节的习俗,人家邀请我们,我们应当和人家同乐。现在这样做,是不是也很伤人家的感情?
圣诞节就要到了,面对这道大餐,我们实在没有必要热炒,但也没必要将其“冷藏”。海纳百川,顺其自然,这才是我们应有的大度和必要的态度。江苏 田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