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活力,创建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和拼搏进取的竞争机制,努力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全面推进学校工作的发展,中心校特制定教师奖励方案如下:
二、奖励原则:公平竞争 奖励先进 引领导向 促进发展
三、奖励内容和标准:奖励内容主要包括荣誉类、竞赛类、业绩类。
(一)荣誉类
1、教师在各项评比、表彰中获得各种荣誉称号。(课题研究类奖励标准降低一个档次)
2、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二)竞赛类
1、教师参加各项评比、评优、竞赛活动成绩突出,取得名次和证书。
2、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突出,取得名次和证书。
(三)业绩类
1、所教班级教育效果突出,获得先进班集体、优秀中队称号。
2、参加中心抽测,成绩达到平均线以上
3、代表中心校参加区级抽测,所教学科成绩在全区平原校平均线以上。(班主任按双科计算,科任按所教班级平均值计算)
4、所教学科班级和班级抽测成绩与上学期相比,进步幅度较大。(以中心校认定为准)
5、积极承担公开课、研究课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
6、积极撰写论文,论文获奖或在刊物上发表,有一定影响力。 (个人每学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篇次)
注:同一奖项按最高奖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