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长沟镇小学生十人十一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镇政府。
二、竞赛日期:
预赛:2008年4月21日— 5月16日
决赛:2008年6月1日
三、竞赛地点:
初赛:镇内各小学 决赛:中心小学
四、参加单位与分组及录取方法:
长沟中心小学、北正小学、龙泉河小学四至五年级学生参加
设四年级组、五年级组,以各校为单位进行初赛,三所小学各年级的前两名参见中心校的决赛,决赛各年级组取前三名。
比赛规则:
1.每支参赛队由10人(男女不限)组成,两名队员用绑腿将相邻两条腿(膝关节以下,踝关节以上10厘米)互相捆绑,10人连成一体并排向前奔跑。由裁判发令起跑并计时,10名队员全部冲过终点的时间为该队的成绩。
2.跑动过程中,如有队员摔倒或队员的绑带脱落(捆绑两腿分离),则全体队员必须回到摔倒或分离的地点,绑好绷带队后继续跑完剩下的距离,中间重新结队的时间计算在该队的成绩中。中间如出现偷步情况,则该队重新开始。所有参赛队有2次机会,以最好成绩为准。
3.若出现并列成绩,该队伍将进行加赛,规则同上。
注意事项:
1.比赛前各到场的队伍到主席台前签到(比赛开始后迟到10分钟的队伍当自动弃权处理)
2.比赛时各参赛队伍自己系好绑腿,由裁判检查完毕后开始比赛。
3.裁判哨响比赛队伍才可起跑,抢跑当违规处理,失去一次比赛机会。尊重裁判,以裁判记录的成绩为准。
4.比赛时四个裁判分别站在起跑线跟终点线两端,比赛开始同时计时。
五、 运动员资格:
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长沟中心校在校小学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学习成绩及格,并经医务部门体检证明身体健康的小学生,并且上了人身安全保险。
七、竞赛办法:
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前30分钟到检录处点名。
只有一队参加的比赛不进行比赛。
八、报名办法:以学校年级为单位集体报名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长沟中心校
2008年4月9日